很多客户在购买机动车损失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后就认为自己买的是全险,那么商业险全险到底有哪些呢?
商业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
商业险主险
机动车损失险—赔自己车辆。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对方。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自己车上人员。。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商业险附加险
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
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
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4、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5、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6、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7、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
8、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9、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10、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11、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附加险条款的法律效力优于主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除附件险条款另有约定外,主险中的责任免除、双方义务同样适用于附加险。主险保险责任终止的,其相应的附加险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中国人寿财险驻马店公司提醒您,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购买保险时请认真阅读相关条款和投保须知,保险合同生效后将以订立的保险合同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