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10月10日,清流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明清流生态环境局对辖区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联合检查组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检验数据、尾气排放检验等方面进行逐一核查。经查,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工作,检验方法基本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检查组已责令相关检测机构立即整改。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与各检测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要求检测机构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检测业务,不断提升检验质量和水平,保证数据准确与真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保障车辆岀行安全,筑牢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
拟稿:陈炳炎
审核:叶庆茂
复审:林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