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为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凝聚更广泛合力,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做深做实,10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君平,带领部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对县人民法院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查访调研。
在查访调研座谈会上,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堃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杨飞,围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回应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内容,分别作了述职报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晓华代表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君平强调,县人民法院党组要深刻认识到,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从而确保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长远有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壶关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是宪法规定的最高形式的法律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监督,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为目标的,是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形式,是对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和帮助。要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通过思想教育和引导,使全体法官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监督理念。二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一是主动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视察和评查工作,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及审判人员执法情况的检查评议。三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四是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五是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提供方便。三要完善监督渠道,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提交审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工作。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任免监督。五是重视和加强同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联系,把同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确保人大监督渠道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