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案例简介
“老陈,听说儿子考上了大学,假期带上孩子来我这里玩玩儿呗!”
几日后,陈先生带上了家人来到了住在北海的老战友蔡先生的家里。几天的时间里蔡先生拉着老陈一家参观了北海的风光。
要离开的前一晚,老蔡拉着陈先生的手,深切的说:“老战友,我这里有个好项目你可得帮我参谋参谋!这可是能赚大钱的项目!”陈先生一时也犯了嘀咕,但架不住老战友的热情款待,便和老蔡去听了“课”。听完天花乱坠的“讲课”后,陈先生被高额的回报所吸引。交了入会费,并加入了蔡先生的“团队”。
越陷越深的陈先生,不断发展着自己的“下线”。幻想着准备拿到更高的“分成”时,确发现再也无法联系上自己的老战友了。团队崩溃了,陈先生也成为了亲朋好友中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陈先生也只能在悔恨中无尽的的自责!
- [ ]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 案例反思
如果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金额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便可获得丰厚回报等招数诱惑您,同时要求您拉人加入其中或发展下线、会员、代理商等,形成多个层级的金字塔型;其获利的途径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对此种骗局,请您要高度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