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9日,辛一三街村民卢某某、王某某将田地里的秸秆引燃。事后,辛庄堡乡综合执法队对卢某某进行了调查处理,违法行为人卢某某对其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乡综合执法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
10月9日晚,乡综合执法队组织人员、车辆,连夜开展禁烧巡查。 各村成立禁烧巡查小组,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死守,切实做到全乡不再着一把火。
辛庄堡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始终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禁烧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不动摇。
再次呼吁广大父老乡亲以此案为戒,积极响应、配合乡政府的禁燃禁烧工作,共同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