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筑梦”——良田一幼2023年秋季学前资助申请的通知

南 寻
创建于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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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助学金申请的工作已经开始了。为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做到“精准资助”,规范操作流程,让我园家庭困难的幼儿了解幼儿园资助政策并享受该政策,现将幼儿园学前教育相关资助政策向家介绍如下,请您务必认真阅读:

一、认定对象

学前教育幼儿园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单亲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儿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突发状况因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因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如幼儿本人或其兄弟姐妹因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负担、劳动力短缺及职业状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子女,纳入幼儿园资助范围。

1.经园委会和学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讨论根据幼儿园事业收入情况及幼儿园资助幼儿摸底情况,每年从幼儿园事业收入中提取2000元,按照政府资助分春、秋两季学期进行资助,每学期1000元。(每年提取金额可根据幼儿园事业收入实际情况,经园委会讨论后重新进行金额提取)。

2.幼儿园资助仅用于资助我园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伙食费。

3.符合幼儿园资助的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经系统摸排、班级推荐的方式上报学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平均分配每学期的幼儿园资助金。(例如:秋季学期符合幼儿园资助条件的幼儿共计4人,4人则平分幼儿园资助金1000元,每人享受幼儿园资助金1000元÷4人=250元)


二、资助方式

1.幼儿园资助工作同政府资助同时进行,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幼儿享受政府资助,政府资助不可同幼儿园资助一起享受。

2.享受幼儿园资助的幼儿在开学时先缴纳伙食费,待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补助伙食费,根据本学期核算平均金额享受幼儿园伙食费补助。

3.享受幼儿园资助的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根据出勤核算伙食费,幼儿在园产生的伙食费高于幼儿园资助部分,家长次月通过宁财缴费APP按规定向幼儿园缴纳,低于幼儿园资助部分于下月享受。


三、其他要求

1.幼儿园资助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只用于抵扣、补助伙食费。

2.为保证有限资金的公平分配和使用,让我园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都能享受到幼儿园资助,帮助他们缓解实际困难。每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困难等级最多认定5名幼儿享受幼儿园资助,超出5人则遵循“大班优先、中小班从后”的原则进行认定。

3.凡是享受幼儿园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期间仅限享受一次幼儿园资助。

四、有下列情况的取消认定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学生或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承诺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4.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进行高消费的;

5.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形的。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若您的孩子符合相关资助条件,请在10月13日(星期五)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联系本班老师领取申请表)。

编辑人:赵月月

一审一校:于彩虹

 二审二校:兰艳

 三审三校:童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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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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