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汇便利化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文件,优化了个人留学购付汇手续、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和在华工作的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
1.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
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购汇”字样。
2.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
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3.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
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