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2023年10月8日下午,弋阳私立育才学校邀请弋阳县检察院黄卫清检察长、骆阳青检察官一行到校开展法制宣传知识教育讲座……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为在校师生上了一堂高效的法制教育宣传课。
八年级是当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孩子青春叛逆期较为广善时段,对于事态发展的区分能力欠缺分辩,根据实际情况,此次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主要宣传教育的是学校八年级部分班级的学生。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自己选择的,选择什么样的朋友,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方向,选择是奋斗还是沉沦,课程的引入从我们在生活中应该怎样交友,好朋友与坏朋友的区分在哪里?他给你在生活成长中带来哪些利与弊?
检察官骆阳青老师用生活中的一个个案例来诠释校园内外所发生的林林种种并细致的分析,用善意的提醒去引导同学们一定要交友慎重。
什么是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遇到矛盾检察官提醒:
1、以暴制暴不可能解决问题,只会更糟糕,用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
2、这位同学盲目跟着大流,没有自己的主见,很容易走上迷途。
3、这位同学很机智地选择了告诉老师和家长来解决问题。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向大人求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自我保护技能!
参于打架斗殴事件要釆取正确的方法,反之将给自身带来伤害的代价沉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司财物,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互动环节同学们表现的非常给力,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举手回答老师的提问。会场气氛激情活跃。
在日常生活中如你的人身受到威胁时该怎样去做?互动回答中八(14)班同学回答的非常正确。
什么是持械?械的认定有哪些?如何叛定?
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就会迎着朝阳、接续奋斗,那么离自己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
交错朋友,就会朝着泥潭深渊、不能自拔,那么离自己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远。
网上交友要谨慎,不然可能会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成为他们的犯罪工具。如何看待网上交友:
1. 理性辨别、慎重选择。
2、注意自我保护意识,对个人的家庭住址、经济状况、联系方式等要注意保密。
3、把握生活中“真实”的朋友,珍惜身边朋友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结合骆阳青老师所讲的案例与提醒认真反思并写岀了课后的心得体会。在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慎重对待。不断让自己变的优秀,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制保护能力。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提高了同学们对交友的好与坏有个清晰的区分和认识,从中也懂得了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正确理念。我们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为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力度, 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浪潮。 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护航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