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使广大学生及家长进一步知晓国家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享受国家助学待遇,特向您介绍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高新区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注册正式学籍(园籍),且在学籍(园籍)所在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到高中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及高新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资助项目和标准
1.学前段幼儿生活补助
对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中班、小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
2.义务段学生生活补助
对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生贫困程度分两个档次,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特困档次。
4.中职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5.中高职扶贫资助
对新入学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和高职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资助金。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科、本科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个人承担,贷款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7.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军校、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类和未经教育部门认定注册的普通高校不在享受范围之内)。
资助标准及用途
陕西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本年度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为重点)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
招生电话:159 2943 8721 张园长
0913-8155306 杨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