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教初一,优等学生很快能能掌握,一部分学生基础较差,接受能力较弱,屡说屡忘,怎么教他都一脸茫然,两个班都有这样的学生,心中怒火不知不觉就旺了起来。
前几天讲有理数加法时,我讲解完后让学生自己练习,班里的一个同学呆呆地看着题目就不动手。我走到他跟前,他很紧张地看着我,看他害怕的模样,我觉得很奇怪。于是我站在他旁边,问他为什么不计算?他说出了原委: 他虽然记住了加法法则但是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用这个法则,还特别害怕我。我摸摸他的头,试着让他不再怕我。接着开始举些不同类型的例子手把手教他怎么用法则。我先帮他分类,比如:两个有理数相加分同号两数相加:5+2得正7(小学学过的),然后问他﹣5+(-2)呢?他就做不出来了,于是我问他在小学加得了吗?他回答加不了。我告诉他我们学了负数之后现在加得了,得负,具体负多少呢?具体的说你昨天欠同学5元钱,今天又欠了2元,一共欠了同学多少钱?他说一共欠7元。他理解了并得出﹣5+(-2)=-7。干是我们一起归纳同号两数相加的求法:(1)正的加正的得正;(2)负的加负的得"一"然后把绝对值加起来。接着我让他尝试做同类型练习时他果然求对了。然后我又换了另种类型题: -3+2=?我问他这个运算是前面的那种类型吗?他回答说不是。我接着问这个题是什么类型数加什么类型的数?他回答说负数加正数。(说的非常对)那负数加正数得什么?提示:你昨天借了同学3元钱,今天妈妈给了2元钱,结果怎样?他说:两元钱还了同学后还欠同学1元钱,结果的﹣1。所以这类题要先确定结果符号,再确定具体的值。我告诉他方法,看哪个的绝对值较大,结果就取那个数的符号,然后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接着我出同类型的题目,他也很快能算对,就这样他掌握了有理数加法的计算。
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育人性,即它是以育人为根本宗旨的职业。教师在各方面都起着表率作用,教师用自己的学识、才能,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学生,培养学生。这种教育作用不仅仅表现在课堂上,更表现在以身立教上,既要教人学会做学问,又要教人学会做人,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身教重于言教。因此,在日常教学中尤其要时时注意自己的行为、态度、语言,不能因为一时的心情糟糕,讽刺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