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庄镇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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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有效预防“冬春”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完善火灾预防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划分,严格执行五项制度。明确镇班子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民个户和护林员包地块包坟头等的“四级包保”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以下五项制度:1、严格执行网格化巡查制度。进入防火期按照分工实行包联镇村制度,指导、配合并督促我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各村要严格明确每一个护林员的巡护范围,四至界线,建立管护台账,登记其管护范围内的面积及坟头数量,并对其巡护情况实行日报监督考核制度。2、严格落实定点看护制度。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前,要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严格实行定点看护制度。一是镇护林员要定点巡查管护区域,并做巡查记录,要做到详细、全面、不留死角,切实管住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等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镇林业站。二是各村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在高火险区域进出山路口设立专门的防火检查站卡,对经过的行人和车辆要详细检查,坚决杜绝人员带火源进入,对随身携带的火柴、打火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当场扣留,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扣留物品者要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3、严格执行护林员考核管理制度。对护林员的考核采取以镇考核为主,我镇会组织人员,专门负责巡回检查镇村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发现问题要做详细记录,上报镇林业站。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责任人员,包括下乡干部,凡违反安全法规、疏于管理,工作失职,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要依法严格追究其责任,涉嫌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严格执行全天候值班制度。进入防火期后,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村、林场都必须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有脱岗、漏岗现象发生。防火期内,防火责任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名单以村为单位报镇林业站。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明惩处办法,加大两个力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预防的宣传教育力度。各村按照此方案要求,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强化火源管控,严查野外违章用火,加大巡查和惩处力度。一要严格网格化巡查制度的落实,强化护林员管理,明确责任,按照各自划分管护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做到巡查管护全覆盖无死角,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到位,及时整改到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口等重点林区路口设卡检查,绝不允许任何人带火源、遇火就打,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拖延迟报;二要阻止农耕人员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三要对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拒绝检查或违章用火引发火情甚至形成火灾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和主管部门及时予以严惩,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扎实开展“六清”活动。

    林下可燃物的清理是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清理所辖范围内所有林边、增边、矿边、路边、坟边、隔离边等边缘地带的可燃物。护林员以各自的管护区为单元进行。“六清”活动期间,全体护林员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每个护林员的清除坟头数量做到底清数明,不能有遗漏,有质量的完成本次活动。

     

         

         金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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