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性资助工作开始啦!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重要措施。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现将最新内容介绍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核实(含实地查看)可界定为资助对象。
1、原建档立卡子女(如有其他类别属性,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户子女,标注为建档立卡户子女)
2、农村低保户子女
3、城市低保户子女
4、特困供养学生
5、孤儿或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烈士子女
7、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8、防返贫监测对象(以一单式系统里出现的名单为准)
二、资助标准
小学生250元/学期
三、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0日
四、申报方式
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近一年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城市或农村低保户证和低保户存折、扶贫手册、残疾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农村二女证明材料、监护人持有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等),原件备查。
五、资助流程
(一)学校宣传发动。
(二)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佐证材料,提交所在班级班主任。
(三)班主任审核,签署意见。
(四)由“株洲市芦淞区樟树坪小学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及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五)由“株洲市芦淞区樟树坪小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核实和认定。
(六)株洲市芦淞区樟树坪小学学生发展中心再次审核学生资料后交由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予以最终认定。
(七)公示。时间为5天, 对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调查和核实。
(八)办银行卡或存折。资助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卡或存折。(注意:一卡通有卡或存折用户最好提供原账号)
(九)资料上报。
学校资料:统计表、花名册。
学生个人资料:申请表、佐证材料、银行卡复印件、持卡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意:签名一律手写。
(十)建档备案。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同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含一单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