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正值国庆假期,520班的小朋友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开展了红色寻访实践活动。这次我们来到了美丽的塘栖古镇,我们此行的目的地----何思敬纪念馆,就隐匿在这个白墙黑瓦,古朴宁静的小镇。
与别的纪念馆不同,这里小巧,紧凑,精致,实在而又内容丰富。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样一位革命先辈,他曾被毛主席赞为“有正义感、有勇气、有学问”的人,是“全国第一流的法律学家”。
何思敬是中国哲学家,法学家,马克思主义著作翻译家,红色法学奠基人,国共重庆谈判中共代表团唯一的法律顾问,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新中国法律创始人之一。
随着解说员哥哥的指引和解说,我们的小朋友一步一步了解了何思敬爷爷一生的事迹:
何思敬(1896—1968),原名浏生,笔名何畏,浙江余杭塘栖镇人,幼年时勤奋好学。少时东渡日本,在东京帝国大学攻读社会学,并学习德语。时值十月革命爆发,促使马克思主义思潮在日本广泛传播,同时,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先驱、经济学家河上肇教授也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何思敬对此极为关注,在异邦大量阅读了这方面的书刊。当时的何思敬对此产生极大影响。他认识到中国必须经过彻底改造。1923年加入了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等创立的文学团体“创造社”。何思敬以思维聪敏、善于观察和分析形势被称为“创造社”的“眼睛”。
1927年,何思敬学成回国,被聘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在课堂上公开讲授马克思主义,成为一位“红色教授”。“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何思敬到上海参加“文化界抗日会”。他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则以无党派人士面目出现。抗战爆发后,何思敬辗转到达延安,当即受到毛泽东等的接见和欢迎。在延安期间何思敬受毛泽东的委托,将克劳塞维茨的名著《战争论》翻译出版。
1946年,何思敬随毛泽东、周恩来参加了重庆谈判,任法律顾问,协助拟定谈判原则和方案等。全面内战爆发后,何思敬返回延安,以法律为武器,继续抨击国民党。此后,何思敬协助周恩来草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为起草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作好了准备。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人民大学教授、系主任、马列主义发展史研究所教授,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外交部专门委员,政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何思敬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党、人民和国家,为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孜孜不倦的奋斗。
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次活动,何爷爷的一生值得今天的我们缅怀,值得我们记住他,记住像他这样无数的革命先辈,更值得我们去学习感悟,同学们,让我们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努力拼搏、奋发图强,成为新时代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