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店镇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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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移风人——秸秆禁烧,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创建于2023-10-07 阅读323

  又到了丰收时节,田里都是农民忙碌的身影!当我们在为丰收欣喜的同时,也应该保持一份警醒: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根茎的总称,通常指小麦、玉米、油菜等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秸秆焚烧就是指农民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毁的一种行为,因为秸秆焚烧的害处很多,所以我们通常是禁止秸秆焚烧行为的。

秸秆焚烧的危害


污染大气环境


危害身体健康

影响交通安全

引发火灾


破坏土壤结构

警示教育案例

  2022年2月8日,移风店派出所查处一起因焚烧秸秆被处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宋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2年2月8日14时许,移风店派出所在辖区巡逻至移风店镇东河流村东南角时,发现违法行为人宋某,即墨区移风店镇东河流庄村人,将路边杂草引燃,经审查违法行为,该对引燃杂草秸秆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宋某被处罚款500元。

        秋收季节,天干物燥,风大易燃。燃烧秸秆不仅污染环境,可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请各村村民引以为戒,文明耕种,禁止焚烧秸秆!秋收期间,镇党委政府和各村庄将加大禁烧防火工作的督察力度,如发现类似事件,将依法严惩不贷!

凡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阻碍执法检查,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因秸秆焚烧及其他方式造成环境污染、火灾事故或导致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以纵火罪从严处理。

移风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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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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