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强化规章制度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治理机制,提升规章制度治理能力,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我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等内外部规定,总行制定了防止利益冲突和业务回避管理办法。
目 录CONTENTS
- 利益冲突和业务回避定义
- 利益冲突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 利益冲突的管理和业务回避
01利益冲突和业务回避定义
利益冲突定义
员工的工作职责与其个人或特定关系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该冲突可能影响其履职并直接或间接地使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获得不正当利益。根据利益冲突发生的过程,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一)潜在的利益冲突。即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二)明显的利益冲突。当前极有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但尚需进一步核实。
(三)事实的利益冲突。已经发生的实际冲突,通常已构成损害我行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业务回避定义
指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如经识别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应主动汇报并不得参与或参加相关业务、相关事项的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利益定义
财产利益指可直接用货币计量价值的利益,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或其他财产上的权利,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
非财产利益是指难以直接用货币计量价值的利益,包括谋取岗位、提职晋级、评优评奖、留学培训,以及其他非物质性的利益等。
特定关系人定义
特定关系人是指员工的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
本办法所称亲属关系,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其中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是指以默契的形式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一方为谋取己方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必须顾及和维护另一方的利益。
02利益冲突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1.在获取业务机会方面:
(一)使用我行财产、信息或其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得本该属于我行的业务机会。
(二)将利用我行财产、信息或职务便利发现的我行的业务机会,未经我行同意提供给第三方。
(三)从事任何与我行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
2.在使用内部信息方面:
(一)为谋取个人利益向媒体、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等透露、声明或发布我行商业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或者在职务范围外使用此类信息。
(二)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我行股票,或者利用因工作或职务便利获取的其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该公司股票。
3.在收受礼品礼金方面:
(一)在与客户或供应商往来时接受可能影响履职行为或公平竞争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娱乐活动,或者在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或暗中接受佣金等利益。
(二)存在上下级关系的员工收受、交换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品或其他利益。
1.在投资理财方面:
(一)在我行的关联企业、业务竞争对手和有业务伙伴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通过公开交易市场进行投资的除外。
(二)委托我行客户、供应商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与出资应得收益明显不符的收入。
2.在为特定关系人谋利方面
(一)利用个人影响使特定关系人或与上述人员拥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公司,在与我行发生业务往来时获取优先机会或利益。
(二)为特定关系人审批发放贷款或者办理其他应回避的业务。
(三)在人员录用、干部选拔、薪酬分配、工作调动、评先评优等方面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四)在监督检查、案件及信访调查等方面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五)利用工作便利相互为对方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3.在兼职活动方面
(一)从事盈利性的兼职活动,经我行批准同意的除外。
(二)在我行竞争对手、供应商中受雇、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
在离职后的活动方面:
在未获得我行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离职前掌握的我行资源和信息获取利益。
在公司财产管理方面:
(一)以个人名义用我行资金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商业保险和理财产品等。
(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将我行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
(三)利用我行资产或场所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03利益冲突的管理和业务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