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3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深入人心,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得到帮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给予精准资助,做到“应助尽助”,为此东上庄幼儿园根据贫困资助政策要求,积极开展了2023年秋季贫困资助宣传工作。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工作。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资助对象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2.低保家庭学生。
3.孤儿学生。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学生。
5.军烈属子女。
6.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7.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特殊困难的家庭。
8.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500元。
认定依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职业情况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
申请程序
1.家长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
2.幼儿监护人如实填报《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优先享受资助,要求把相关证件复印好交回。
🌸边缘户的申请要求开具两级证明(居住村/社区和政府/办事处两个公章)。
🌸户口本户主页、父母亲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
3.幼儿园审核上报,幼儿园对该学年新申请的名单进行初审,并在幼儿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教育部门审批,幼儿园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幼儿园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如有符合要求的幼儿,家长请与班主任联系,整理好相关资料并递交申请书。
学前资助,爱伴成长。我园会积极践行学前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的幼儿应享尽享,同各位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