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代起汕头就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也是近代中国最大的移民口岸之一,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335万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家属200多万人,堪称“有海水处就有华侨,有华侨处就有潮人”。
目前汕头侨资企业共有697家,投资总额累计达129.99亿美元;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在汕投资项目5644个,占全市外商投资总数的88.55%。侨资在汕头的经济发展中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汕头视察,要求汕头根据新的实际做好“侨”的文章,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全面展现新时代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新面貌。汕头作为全国著名侨乡,海内外潮籍侨胞数量众多,要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广泛凝聚侨心侨力、引进侨智侨资,更好团结侨界智慧力量,用心用情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
一、要探索惠侨暖侨服务举措,吸引侨胞回乡交流投资,引导侨胞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加快出台支持特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有关政策,特别是支持实行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特定范围经认定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以及在汕头创业就业的华侨,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注册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重点行业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减免,推动汕头实现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全面跃升,更好服务全国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要加强侨务文化宣传工作,为了留住华侨华人的乡愁根脉,持续弘扬“侨”文化,推出保育活化特色古迹、建设“最美侨村”、保护研究侨批、打造华侨华人主题馆等系列举措。同时我们在海外有众多的华侨华人社团,有一批融入主流社会的华人参政人士、侨团首领和社会精英,他们与我们同根同源同脉,在对外文化交流中起着桥梁纽带作用。我们要积极发挥海外侨胞的独特作用,主动沟通、积极沟通,邀请侨胞回乡参观。通过种种措施吸引华桥归乡,坚持经济文化双向发力,通过突出侨乡特色、着力筑巢引凤、搭建文化桥梁等形式,切实将侨的优势转化为汕头发展优势。
三、要做好人大侨务工作,加强和改进涉侨立法,依法保障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完善涉侨法律体系,为华侨和归侨、侨眷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内外侨情发生深刻变化,一些新情况、新内容需要在法律中加以体现和规范,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侨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依法维护侨益是侨联的重要职能之一。因此我们完善侨联相关职能,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设立“归侨侨眷法律援助工作站”侨联涉侨纠纷调解室”等机构,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妥善解决涉侨纠纷和案件,不断为涉侨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多元的服务,依法维护侨界群众合法权益,使侨界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享有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就像温湛滨书记说的一样,我们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明确方位、找准定位,采取种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特区、侨乡优势,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