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灭火救援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专职消防队员4人,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战斗员4名,男性,年龄18至-24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备注: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有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和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予以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慢性疾病(如胃炎、腰间盘突出等)。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特长人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体格初检:体格初检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视力、身高、体重、血压、是否纹身等问题,由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医务人员负责实施,身高、体重项目参照《消防员体格初检标准》执行。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等情况。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米跑、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5个项目。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①战斗员工资(含五险一金)5200元/月;②担任正副班长等职务,增发200元--280元/月的岗位补贴;③试用期工资(二个月)均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执行。
(二)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队员办理五险一金,包含: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生活待遇:每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一次,食宿费用及被装费用标准参照消防员标准执行。
(四)政治待遇: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按照要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优秀、政治上要求进步的,按照程序发展为党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专职队员免费学习考取驾驶证;业务技能突出,推荐参加国家应急消防员考试。
(五)工作时间:根据工作和任务情况,安排一定比例人员轮休8天/月。工作满三年协调子女入学。
五、相关事项
此次招聘由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所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检报告(内容为胸部正位,心电图,尿常规,血常规,乙肝五项定性测试)。具有体育专业特长的,应携带相关特长技能资格证书。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形式开展。报名电话:
李队长:15139207085(工作时间8:00-11:00、15:00-18:00)
(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如有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鹤壁市开发区东杨街道泰伯北大街与德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人数达到预期时停止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