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识别养老骗局 守护幸福万年

光大永明消保小助手
创建于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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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近日,55岁的W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自称是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小A,劝说其可通过已持有保单贷款10万元,用于投保新上市的养老年金保险,并承诺W先生达到退休年龄,每月给付养老金500元,保底收益率高达4.3%,W先生十分心动,遂至保险公司柜面办理保单贷款业务。

考虑到W先生贷款金额较大,工作人员便向其了解贷款用途,W先生支支吾吾有所隐瞒,随后工作人员通过介绍养老骗局典型案例来引导客户说出贷款的真实意图。经过冷静思考,W先生承认受高收益率诱惑,没有考虑过后期缴费能力,也没有仔细了解产品特点,幸亏工作人员及时劝阻,耐心解答,帮助其识破养老骗局,及时挽回损失。后经了解,小A并非保险公司执业代理人,并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

案例分析:

本案中,W先生遇到的虚假保险销售代理人,利用老年人逐年提升的养老需求,以高收益养老产品为噱头,诱骗老年人通过保单贷款进行新单投保,侵犯了其财产安全权。此行为极易造成因资金短缺,无法缴纳新保单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原保单贷款不能及时还清持续产生贷款利息的双重不良后果,造成资金重大损失。

保险消费者风险提示:

1、增强自身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熟人介绍,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要进行识别并要求其出示执业证书。对于高收益金融产品要提高警惕,要牢记收益与风险是相辅相成的,高收益的背后就是高风险。

2、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应充分评估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在自身缴费能力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贷后投保承担双重经济压力,要充分评估现有保单贷款的还款能力和未来保单的续期缴费能力。在不完全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下,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获取产品条款,咨询官方客服,或请专业人士帮助研判。

3、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和金融法律。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正确金融消费理念,增强对风险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提高金融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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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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