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目前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有能力保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如果您的孩子符合资助条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请您仔细阅读,然后在回执上签名,并将回执交回学校存档。
一、资助政策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平均资助面为县级行政区域内在校寄宿生的30%。特殊教育学生还可以享受免除文具费、免除生活费政策。另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如遇国家资助政策调整,按最新资助政策执行。
二、申请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在秋季开学初,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评审、公示和奖助学金发放等工作。请家长们近期关注学校的资助工作信息,配合学校的资助审核、申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