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门艺术,赏罚也是一门艺术,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但没有惩戒的教育也是不完整的。如何将惩戒的力量变成教育的力量,如何把握惩戒的标准,让教育惩戒既有尺度,又不失温度,还能体现出效率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吧!
把惩戒权还给教师,教育部首次界定教育惩戒概念。尊重老师的惩戒权,明晰惩戒的实施范围,为的是让老师敢管、愿管、会管。“戒尺”在手,惩而有度,为的是让学生懂敬畏、明对错、知底线。惩戒,是牵着孩子的手,向更好的方向生长。
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老师和家长更要互相信任和理解。只有家校紧密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给孩子营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撰稿:黄恩芳
校审:张绍英
审核:杨珍妮
监制:尚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