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2024年度缴费马上结束!错过将影响一整年医疗保障!

晨风
创建于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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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保范围

    我乡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居民。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过了集中缴费期交费的,报销有一月的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各级财政补助640元。

    三、特殊群体和新生儿参保缴费

    1.对特困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80元的全额资助,由政府统一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2.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14元的定额资助。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有1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参保居民缴费办法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12月31日后缴费的,有1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的主要途径:缴费人可以通过村干部代收代缴、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费、爱山东APP缴费、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缴费等方式缴纳,参保职工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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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参保居民只要正常缴纳居民医保费,即可享受下列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200元。

    (二)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一个医疗年度内,“两病”中的一个病种的封顶线为300元,“两病”合并及使用胰岛素的封顶线为600元。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甲类门诊慢性病31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5%,年封顶线1500元(其中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病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5种封顶线为4000元);乙类门诊慢性病30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其中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血友病3种报销比例调整为75%),根据病种设置了5000

元、1万元、5万元、15万元的封顶线。

    (四)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待遇。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18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5%,单独支付药品费用单独核算,按照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其中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继续按《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4号)规定执行。

    (五)住院待遇,起付线: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公立基层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00元、第二次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六)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1.起付线:11000元。2.报销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1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3.封顶线:40万元/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5000元,各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七)生育限额补助待遇,参保居民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一孩、二孩、三孩限额补助标准分别为顺产500元、1500元、3000元;难产1000元、1700元、3200元;剖官产1500元、2000元、3500元;因怀孕或生育引发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待遇政策执行。

    六、异地就医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取消异地就医转诊制度,省内跨市就医无需提供任何备案证明材料。市外就医人员统一整合分为两大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就医,无需参保地备案,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跨省就医,需以热线电话、“手机视频办医保”小程序、掌办网办等方式备案,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一个年度内在菏泽市外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且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未在医院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后携带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入院小结)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或通过“手机视频办医保”办理,10个工作日完成拨付。

    依法参保是您应尽的义务,依法享受待遇是您的权利。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医疗保险事业.医保服务热线:0530-6531229、0530-6300001、0530-6510007。您还可以关注“郓城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手机视频办医保”微信小程序在线了解和咨询更多居民医保政策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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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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