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在这金桂飘香的季节,我们即将迎来祖国74周年华诞。2023年国庆恰逢中秋,中秋节圆月当空,我们共享佳节月饼的甜美;国庆节红旗飘扬,我们同庆祖国华诞的荣光。柳泉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提前向您送上节日的问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国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国庆节、中秋节双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29日-10月6日: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共8天
10月7日(周六)、10月8日:正常上课
温馨提示
一、秋季传染病预防
1、秋季传染病高发期,教育孩子要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传染的机会。
2、假期也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营养平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3、勤洗手,室内勤通风换气。打喷嚏、咳嗽、擦鼻涕要用纸巾、手帕掩盖口鼻。
二、加强安全教育
1、居家安全。假期在家,不要留孩子一人在家,即使孩子一人在家也要锁好门窗,叮嘱孩子不给外人开门,不攀爬阳台、窗户等高处危险的地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用电安全。 家用电器一定要收拾妥善,不让孩子随意触碰;教育孩子不要玩电源插头插座,更不能用手或导电物伸进电源插座内。
3、防烫伤。家长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将热水、热汤、取暖器等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教育孩子远离热水等,一旦发生烫伤要用流动水冲洗伤口,不要涂抹牙膏、酱油等物品,并及时送往医院做专业处理。
4、防误食。家里药物一定妥善保存,切勿让孩子当糖果误食
5、防火。教育孩子不玩火,如火柴、打火机、蜡烛等;教给孩子火灾自救知识,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逃离。
三、交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驾驶摩托车;骑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靠非机动车道右侧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违规载人、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逆向行驶、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家长朋友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电单车要佩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值勤交巡警的指挥,为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好榜样。严格履行对孩子的日常监护义务,积极保障和维护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主动配合学校开展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提示,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请家长朋友把好孩子参与交通的“家庭关”,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提供电动自行车。如果孩子到了法定骑车年龄,须教育适龄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告诉孩子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安全常识,谨记记“十不”,即: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相互攀扶、不追赶比赛、不骑车闲聊、不带人、不骑入机动车道,不扒机动车。
四、防电信诈骗
当前电信诈骗活动猖獗,犯罪分子频繁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等方式实施电信诈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请家长朋友们谨慎防范,以防受骗。
五、防溺水安全
国庆节即将来临,时间比较长, 学生结伴到野外游玩或戏水的可能性增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防溺水形势依然严峻。为使您度过一个平安、幸福、祥和的假期,珍惜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提示:要教育孩子坚决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食品安全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推车流动的“三无”食品。
2、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或过期食品,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3、观察食物是否新鲜,包装是否完好,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4、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看食品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6、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7、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编辑:王 嘉
审核:李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