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一次性就拿到了所有工伤待遇赔偿,真的少了很多麻烦事!”近日,魏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参保的工伤赔偿纠纷。
案件概述
王某在某技术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申请人摔伤左脚,后被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本案中,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缴纳有工伤保险,但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问题协商赔偿事宜无果,申请人向魏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魏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仲裁申请后,及时受理案件并对当事双方进行了案前调解、庭前调解,采用“背对背”的调解策略,让双方分别提出自己的诉求,从法律关系、责任担当、赔偿费用等释法明理,并于庭审现场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庭后仲裁委约定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工伤待遇共计12.8万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这起工伤赔偿案件在仲裁员的多次调解下成功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近年来,魏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丰富调解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