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松鹤小学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制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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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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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旧城镇松鹤小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细化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和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把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提高教职工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重中之重。到2023年底,实现“三下降一扭转”(刑事发案数、信访总量、矛盾纠纷同比下降,扭转恶性命案高发的势头)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双下降”的总体目标,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落细、入心入脑,推动广大师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增强全体师生法律意识的目标。泸西县旧城镇松鹤小学12月25日-12月29日组织开展了“普法强基补短板 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活动如下:

一、利用早读学习的法律,具体学的条款是:

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十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指导教职员工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现未成年学生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立即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送相关专业机构诊治。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通过举办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介绍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指导教职员工、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

第二十四条 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犯罪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12月25日-12月29日开展班级普法课,班级普法课的内容是:

几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分析

讲解校外校园犯罪案例分析

讲解谨防伤害的六条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4)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路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温馨提示:校内安全十点

(1)养成人走时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开关、水龙头等良好习惯,保管好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贵重的物品要妥为保管,不要随便乱放,除留下零用钱外,多余的钱要存入银行。 

(2)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要查看其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厂名、厂址等标识。饮食要有规律,少喝冰饮,喝水就喝桶装水。

(3)严禁将违禁物品如刀具、棍子等带入校内。

(4)上下楼梯靠右走,不要有两名同学并排站在教室走廊,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安全隐患的行为,不搞可能会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玩笑和恶作剧,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5)教学区打扫卫生时,尤其是擦玻璃、吊扇等潜在危险行为,听从老师现场指挥,学生一做一帮,外侧玻璃(非走廊一侧)手够不到,不要擦,确保安全。

(6)自觉维护安全设施完好,及时检查,如有破损及时上报。

(7)不带其它电器到教室充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8)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严禁去营业性的歌舞厅、酒吧、网吧,不要与有不良行为倾向的社会青年交往。

(9)学生若有特异体质,应及时告知,不参加相关运动。运动中身体出现不正常的症兆要立即停止活动,及时诊治。

 (10)当你遇到思想困惑时,找老师、好友及时沟通,也到心理辅导室接受当面辅导,地址在学校综合楼四楼。

三、12月28日开展教职工普法会,内容是: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教师法》、校园安全、防汛安全、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普法推进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析研判会、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四、本周的手抄报、绘画、黑板报的内容是:普法知识。

五、学生、教师普法志愿者向全体学生进行普法知识宣传。

六、国旗下讲话。

七、电子显示屏:旧城镇“做个守法好少年   远离不良行为”活动

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面向全校314名学生,全校314名学生受益,学生了解了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什么是犯罪、通过对校内校园犯罪及社会犯罪的案例分析让孩子们知道校内斗殴及校外矛盾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汛期安全知识。向家长推送信息16余条,学生家长受益,教师利用班级微信群,向家长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了家长的法律意识和作为监护人的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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