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新乡市发改委价格科段春雨科长一行莅临我市视察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宣传工作。
为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特困行业渡过难关,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501号),旨在降低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此项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等五个特困行业有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按照该电力用户当月应收电费的95%结算。
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供电公司营业厅、富源俱乐部、华龙超市、林昌物流园、公交公司等地,并对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打折”情况向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对我市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赞同。
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长垣融媒、发放宣传页的手段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率,共计发放宣传页4000余份,从而确保特困行业电力用户应知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