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金融为民  仪征建行在行动!

铁铁🦧
创建于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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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随着扫码支付等方式的兴起,很多人在购物消费时都可以只拿“一部手机走天下”,人民币的使用频率逐渐降低,一些商家或公共服务领域甚至开始出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不良现象。然而,无论科技怎样进步,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建行仪征支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人民银行整治拒收人民币工作要求,持续提升辖内现金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用现满意度。

         10月27日建设银行仪征支行走进真州镇五一村村委会举行不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讲人民币和防伪知识、拒收人民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让老百姓知晓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今后遇到拒收人民币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仪征建行所辖9个网点还对到店客户、周边商户开展宣教,与商户签订 《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另外通过提高网点库存现金券别的多样性,积极为客户提供小面额现金兑换服务,满足公众基本现金使用需求。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现金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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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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