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引发了行业关注。
办法提出:
1、一次性收费超过2万,要进行备案,2万以下自主备案。
2、账户银行存管,托育机构应选择本市辖内一家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作为存管银行。
3、示范性的托育机构,应将预收资金的50%作为存管资金,按“周”结算;非示范性的托育机构,应将预收资金的70%作为存管资金,按“半月”计算。
4、单次收费不能超过3个月。 此举一出,引发行业热议。
有从业者说,这是按照双减培训机构的标准在监管托育了啊。
还有从业说,这是紧箍咒还是劝退符?
相关行业组织也发声讨论,如温州市托育行业协会提出
“目前,各地托育机构普遍面临三大难题:降低成本难,稳定招生难以及应对风险难。
由于投入成本高,造血功能弱,如果再加上高达70%的存管资金无法使用,机构靠什么存活?
托育机构涉及到的房租、工资是不是都可以因为资金被存管了而缓交?托育机构会不会因此资金链断裂?
在保护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的同时,是否也要真正保护托育机构的良性发展值得深思!”
根据行业调研,绝大多数非公建民营的托育机构,仅房租成本绝大多数就超过3成。
如果托育机构可以调度的现金流变成预收款的30%,也就意味着这笔钱仅够支付房租。
之后按照每周每半月“挤牙膏”的方式从存管账户中“解冻”资金。
如果该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对于托育从业者来说,要提前做好准备:
1、托育结束“现金流”时代,提前进入“消课”时代。
托育人心里要明白,所有的预收款的都是负债,消课才是真实收入、确认收入。
消课收入按周、半月结算,从大水开闸到“小水漫灌”,新规对机构现金流的精细化把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半年收,一年收的大额收款成为历史,提前做好季度收甚至月度收的准备。
这个不只是北京,全国各地都适用。普惠托育申报,甚至是备案开始就有所规范。比如武汉,备案托育机构可以选择是否承诺预收费不超过3个月。
3、所有收入需要二次确认,对托育机构的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已经存管地区托育机构的经验,账户银行存管以后,结算时需要家长再次点击确认,存管账户资金才能使用。
托育缴费不再是“一锤子买卖”。
预收一次,确认一次,对于托育机构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4、努力评示范,托育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开始和现金流挂钩。
北京的示范托育是50%存管,按周结算,非示范就是70%存管,按照按月结算。
托育的示范评选,未来的评星定级,质量评估,都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环。就像一个人的央行征信一样。
很明显,信用评级越高的托育机构,对于资金的调度上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