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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暴力   守护美好童年
——大屯乡中心小学法治宣讲进校园

创建于2023-09-26 阅读495

  今天下午任泽区司法局联合河北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吴律师给我们学校带来了法治宣讲,宣讲的主题是防范校园欺凌。

        吴律师从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欺凌者需承担哪些法律任?如何有效应对?四个方面来进行宣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包括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同学们从法律层面对欺凌行为有了新的认识。

  吴律师宣讲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时,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危害,同学们认真听,仔细记。

  讲解欺凌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时,吴律师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随后通过五个典型案例来具体了解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

  吴律师又教给同学们一旦遭遇校园欺凌要如何应对。最后通过一段反校园欺凌顺口溜结束了这次宣讲。                                    

            反校园欺凌顺口溜

互帮互助不打架,实事求是不传谣;

彼此尊重不嘲讽,热情友好不孤立;

遇事冷静不偏激,相信老师和家长;

还有法律来帮忙,消灭欺凌靠大家

  这次的“太行泉城,美丽邢台法律进校园”宣讲活动,引导了同学们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杜绝校园欺凌、为学生健康成长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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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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