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中秋,迎国庆,走正道,方致远。
物流中心纪委提醒:“双节”团圆欢庆之余,勿忘“十严禁”。
切记:饭局有风险,赴宴需谨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饭局”对于中国人来说,是重要的社交方式。那么,如何认清饭局“红线”,看清饭局“陷阱”?党员干部被人请吃饭,请牢记以下三问:
第一问
问清谁买单,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禁忌!
第二问
问清和谁吃,“有所求”“有目的”饭局千万别去!
第三问
问清在哪吃,“会所”请吃很敏感;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