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参加市局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
二、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举办的各类工作会议。(在第39个教师节荣获尊师重教先进单位)
三、积极参加市局各类业务知识培训视频会议。
四、向全所人员传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五、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王科长深入辖区企业调研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及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会同市局综合执法大队检查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七、会同市局综合执法大队排查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
八、会同村镇办、派出所等部门对集市摊点及各经营业户使用的燃气灶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九、开展2023年邹城市“质量月”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题: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质量发展,悬挂条幅2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十、秋季开学,对辖区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8家。
十一、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商铺12家次,下架问题食品10余公斤。
十二、到高速路服务区开展计量服务活动,指导业户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十三、开展“守护开学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校园周边商铺15家,下架标签标识不全超轻彩泥黏土16件、奶瓶5件,较好的维护了儿童青少年用品市场秩序。
十四、检查高速路服务区食品安全。
十五、上门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宣传讲解两节期间安全消费常识,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十六、到集市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现场用“标准砝码”校验商户电子秤,坚决遏制“短斤缺两”计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消费权益,倡导诚信守法经营行为。
十七、会同普查员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十八、处理社情民意平台工单4件、12315平台工单1件,及时办结回复率均100%。
十九、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市场主体24家次。
二十、检查疫苗接种单位1处。
二十一、检查辖区燃气灶具销售单位4家。
二十二、检查辖区电线电缆销售单位5家。
二十三、排查辖区食品摊点安全隐患。
二十四、办理案件8件。
二十五、排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检查餐饮单位8家。
二十六、对存在风险隐患领域的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核查企业4家。
二十七、开展经营主体虚数清理工作,排查市场主体33家次。
二十八、到农村大集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十九、检查辖区药店6家,并张贴相关宣传材料。
三十、规范食品三小经营户,督促商户进行卫生大清理,确保证照公示到位、“三防”设施齐全、环境卫生符合标准,餐饮单位落实好公勺公筷、禁止餐饮浪费措施,宣传材料张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