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  普法护成长
——暨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座

长春市九台区第四中学
创建于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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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肩上有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挑起时代的脊梁。

青年正前行,时代正翻涌,为保障每一代青年人健康、安全地成长,我国自有法律加以约束。”

——陈延年

为了让法治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九台四中邀请到卡伦司法所所长陈君,长春律师所刘广泽律师为我校师生做法治进校园宣讲报告。

本次法治宣传课,由德育副校长徐成利主持。卡伦司法所所长陈君、长春律师所刘广泽、宋先成校长、焦军副书记、吕广为副校长、王志贵主任,姚舜禹副主任、陈明军副主任带领同学们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刘广泽律师结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让我校师生受益匪浅。刘律师以学生的成长为例,简单解说法律体系:出生:《宪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不收侵犯。满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护我们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12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范我们的出行方式。14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赋予我们更大的责任。1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赋予我们更强的责任与担当。1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赋予我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法律,分门别类,复杂多样。正是这些极富生命力的法律条文,夯实了社会文明的“四梁八柱”,让我们人人能够全面自由发展。

刘律师通过一组数据,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集中于以下八种,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多种不良行为。

刘律师对实施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及心理给同学们做了分析。

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学校、社会、司法等部门又是如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呢?刘律师主要从四个方面给我校师生做了详细的讲解。

刘律师用康德的一句结束今天的课程,“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值得我们深深景仰的,一个是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一个是我们内心的崇高道德法则。”

最后,徐成利副校长结合今天的学习内容对同学们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希望同学们加强学习,全面发展,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二、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为进一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努力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

三、希望广大同学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师们、同学们,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精心打造学校品牌,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我们每一位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凝心聚力,齐抓共管,为九台四中的明天做出我们的努力。

撰稿|魏明华 赵晶晶

制作|翟 萌 商婉婷

摄影|柏李宾

审稿|陈明军

九台四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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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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