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开始啦!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要求,现将缴费标准、时间及方式等告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3年9月10日—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80元;
政府资助缴费人群缴费标准: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95%的资助,个人需缴纳部分为每人19元;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以及三类监测户中的家庭成员,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95%的资助,个人需缴纳部分为每人19元;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保边缘人口和困境儿童给予80%的资助,个人需缴纳部分为每人76元。
三、待遇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渠道:
1、通过“郑好办”APP缴费。手机搜索“郑好办”APP下载并登录后,搜索“税务一件事”,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2、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手机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3、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4、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
1、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2、通过征收客户端集中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村民委员会便民服务站通过河南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集中办理缴费。
3、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到当地农商银行、郑州银行进行缴费。
4、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缴费(倡导线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参保缴费
1、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小关镇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2、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村或镇便民服务大厅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3、2023年新生儿:按规定新生儿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由监护人按规定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下一年度待遇期需缴费380元。
(二)有关待遇享受政策
1、门诊:自2024年1月1日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每次40元,乡镇卫生院、基层卫生站所等医疗机构门诊不设起付标准;在门诊报销的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调整为300元,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45%,省、市、县其他登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65%;
2、生育:自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由个人按月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1%,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补助,自然分娩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
3、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一站式报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在镇级(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200-500元报销比例80%,5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90%;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标准700元,700-5000元报销比例65%,5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80%;市级(三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三级)起付标准1200元,1200-8000元报销比例55%,8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70%;省级及省外(三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三级)起付标准2000元,2000-10000元报销比例50%,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60%。
如您对缴费仍有疑间,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详细了解缴费事宜:
0371—64441060(小关镇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