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洛阳中心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一、案例分析
2022年5月某天早晨,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公路自西向东行驶中,被张某驾驶的摩托车追尾,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张某被送往洛阳市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侧胫腓骨骨折,手术治疗,住院23天,花费32000余元,2022年6月,当地公安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事故责任。
经核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本案例中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保险公司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18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承担18000元,共计赔付19800元。
二、知识点关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对于事故中无责任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在无责任限额内根据三者伤情情况承担合理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