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曰:“泰然谦和,知足常乐”,是明代卢宅仁的处事守则,是他多年为人为官的心得,也是他教育后代的家规家训,正是凭借这句话,他守身清廉,躲过了大宦官刘瑾的迫害,正是凭借这句话,他秉持公正,整顿了福建官场的风气,正是凭借这句话,其子弟后代30多人为官,无一人是贪官,创出卢氏廉洁家庭和廉洁村落的奇迹。我们要正确理解“知足常乐”,争取达到“泰然谦和”的境界。
卢宅仁(约1470-1540年),又名卢銮志,字伯居,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龙头村人。他天生聪颖,小时就出口成诗。有一次他被挤落河中显得狼狈而惹人戏笑,他当场口诵一诗“人人笑我衣裳湿,我从龙门跳出来。”众人大为惊叹,众口称赞。
明弘治十二年(1499)考中己未科进士后,他历任过都水司主事、云南按察副使、福建按察使,为官三十年颇有政绩。晚年致仕后,卢宅仁专心著书立说,教育宗族子弟,鼓励他们读书修身,并引用《卢氏家训》中的“泰然谦和,知足常乐”告诫子弟不要心存贪欲。
卢宅仁考中进士后,被授予工部都水司主事职务,负责山东济宁段的河运工程。在任上刚直不阿,触怒了当时气焰熏天的权阉刘瑾。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继位,之后太监刘瑾博得皇帝的宠爱,把持朝政,民间称其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利用权势,肆意贪污,索贿遍及各级朝觐的官员,几无例外。卢宅仁因负责河道管理,经手大量工程款项,被刘瑾视为“肥缺”,他多次暗示卢宅仁向自己“进贡”,但都遭到拒绝。于是,刘瑾指示当地官员罗织罪名,诬告卢宅仁“贪纵营私”,将他打入大狱中,妄图致其于死地。但由于卢宅仁一向清廉,刘瑾等人找不到真凭实据,想进一步迫害卢宅仁却无计可施。
到明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因谋反罪被杀,卢宅仁终于平反出狱,先后被任命为云南按察司副使、福建按察使。
按察使掌管一方百姓生杀大权,所以卢宅仁极为谨慎,他决心在按察使位子上做到清廉守正,对于各地提交的案件,他不会只听片面之词,而是深入明察暗访,力图弄清事情真相。对于当地历史积留的冤案,卢宅仁都去尽力还原清白,因此《粤大记》称他“善决冤狱”。卢宅仁负责福建当地官员考核,所以很多官员都尽力拉拢、讨好他,对于阿谀奉承的人,卢宅仁一律严词斥责,并严厉告诫家人和手下不得收受任何钱物,史书称福建官场一时“风纪振肃”。
明世宗嘉靖年间,卢宅仁丁忧返乡,在乡闲居时,以讲学著书度过晚年。卢宅仁言行谦恭谨慎,为人友善,从不与人争吵,对挑衅他的人喻之以理,如果对方仍不改过,他就关上门不计较,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博雅君子”。
在他的家训教育熏陶下,明清两代,他的家乡龙头村卢氏子弟先后有30人在科举中取得功名、担任官员,最终无一人因贪墨被贬黜,是一姓之奇观。
王子曰:卢宅仁以“泰然谦和,知足常乐”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并以此为家规告诫子孙后代。在官场,他敢于担责并严于律己保持清廉刚正,在家乡,他礼待乡民从不以势欺人,甚至给人“胆小怕事”的印象,这和其在官场的刚硬作风迥然相反,实际上这正是他“泰然谦和,知足常乐”的正确处世观使然,试想,连权阉刘瑾都敢于得罪,怎可能害怕乡民呢,显然是“非不能也,不为也”,是爱惜自己的声誉和名节,不想落下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坏名声罢了。
内心泰然,然后为人自然谦和,这是内心自信充盈的自然表现,知足然后心情自然常乐,这是历经繁华后的返璞归真的追求,是弥足珍贵的人生守则,在这样的家规守则的熏染下,卢氏后代子弟们以此为规以此为诫,自然在官场仕途中能避免行差踏错,能保一生平安了。王子不由得又想起母亲生前常教导儿女的话语,做人要“知足常乐“,做人要“行得端、做得正“,良好的家教家风,是母亲留下的永恒的珍贵精神财富啊。
来源:王冬老师廉洁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