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廉洁提醒

榆林分公司
创建于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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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公司、营业部,分公司各部门:

        清风聚亲朋,身正邀明月。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巩固拓展作风能力提升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榆林分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廉洁、文明过节。

一是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三是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礼金、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四是严禁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五是严禁公款吃喝和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等场所。

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是严禁使用公车或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九是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十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

        “廉如月光一身洁,风清气正度佳节”。在共度中秋国庆佳节之时,让我们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倡树清廉家风,不闯法纪“红灯”,过一个廉洁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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