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拒收人民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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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持续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保障社会公众支付选择权益,全力打造人民群众依法、便利使用人民币的良好营商环境,9月份,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多措并举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引导,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一百多份。

  一是点宣传。支行充分利用营业网点优势,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显眼位置张贴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8号,宣传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全行所有机构、网点100%参与。

  二是借助媒体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等媒介,发布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宣传标语,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提示

  ●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

  ●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 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表示,后续将持续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的宣传活动,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保驾护航,让金融服务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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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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