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们希望培养一个独立的、有能力的、富有责任感的孩子。让孩子在点点滴滴的生活中,让他们体会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有能力的、有责任感的人 。
3~6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我园开展了劳动教育活动,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简单劳动,培养其生活的自理能力及良好的生活习惯。
起床后自己穿鞋子
自己叠被子
自己穿衣服
找自己的书包
自己刷牙洗脸
生活自理能力,是孩子一项相当重要的能力,自理能力不仅仅是让孩子自己穿衣、自己叠被,更是孩子独立性格的体现,在生活上自立,对孩子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越来越多,能力也就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