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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抵制拒收现金行为,维护现金流通环境

创建于2021-12-04 阅读255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崛起,以手机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移动支付在我国广泛普及。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快速便捷的支付方式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社会经济循环的方方面面。移动支付凭借其快速、准确、便捷等优势被普通消费者和商家广泛接受。然而随之带来的部分商家拒收现金,以部分老年人为代表的非智能手机用户日常现金消费遭遇歧视性对待等问题凸显。这不仅仅影响了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更严重的是侵犯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的法定地位。

  2021年11月29日,群众致电济南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市中区银座晶都国际A座便利蜂超市拒收人民币,收到该工单后人民银行济南营管部委派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实地核实,纠正拒收行为,宣导人民币使用的法律法规。

  到达事发超市后,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分别向超市负责人和收银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超市一品牌咖啡促销活动,因后台匹配问题,故要求消费者使用移动支付。了解到该情况后,银行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导,使其熟悉了人民币支付和识别的基本知识,认识到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超市收银员在我行宣导后才恍然大悟,意识到拒收现金的严重性,同时超市负责人也承诺今后将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因拒收现金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处罚信息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公示后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相关收单机构暂停为违法主体提供收单服务。

      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维护现金流通环境;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的和谐发展,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我们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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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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