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
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2018年10月1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其核心内容为 :
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 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 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看视频了解“一号检查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涉及性侵害犯罪主要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介绍卖淫 罪等。 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指加害者以暴力、威胁、权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对其形成性伤害的违法行为。
守护艳丽的花朵
提醒未成年人:
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如何预防性侵害,同学们要学会自己保护好自己。
1.对陌生人保持必要的警惕。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也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物品。
2.保守必要的秘密,不随便把家里的信息告诉陌生人。
3.独自在家注意关好门窗,拒绝给陌生人开门。
4.夜晚不要独自外出,不要去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应避免单独与任何人在封闭、宁静环境中会面。
5.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只能独自外出要选择安全人多的路线,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环境,如遇危险,要尽快靠近人多的地方,必要时大声呼救。
6.对熟悉的人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亲戚、邻居、老师、甚至监护人也可能成为性侵害的加害人。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及时告诉家长或最信任的人。
提醒家长朋友
现实中的恶魔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年龄小,相关教育和预防永远都不嫌早。
1. 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除家人以外的人照顾;
2. 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
3. 经常检查孩子下身及内衣裤;
4. 防性侵害教育要从小抓起,反反复复讲给孩子听,不要担心听不懂。
如果不幸发生被侵害事件,要冷静,及时报警,进行身体检查,收集保留证据;及时求助专业人士治疗,同时进行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