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信用的体现,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9月1日,中信银行象山支行通过走进涌金周边商户、万达商户等区域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深入宣传,讲解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重要性,不得拒收人民币等相关内容,确保现金流通顺畅,强化现金的服务意识。
本次宣传的商户包括古茗、一点点等现金流通较大的商户,宣传并介绍了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原因,倡议自觉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人民币流通秩序,切实畅通现金首付渠道,排除拒收现金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营商环境。商户纷纷表示不会拒收人民币。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帮助广大消费者了解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众多商户提高了维护人民币现金流通的严肃性及自觉守法经营意识。在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的当下,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中信银行象山支行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