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01月27日下午,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到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大湖镇魏坊水电站路段时,未靠右行驶与相向行驶由赖某驾驶的小车(乘客赖某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及对方车上乘客赖某某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刘某某未报警,叫来罗某某来现场顶替,之后报警陈述事故发生时为罗某某驾驶的;交警经过多方证据证明驾驶员调包,第二天找到实际驾驶员刘某某,交警认定书上明确刘某某调包驾驶员的行为;赖某某现起诉索赔,肇事驾驶员顶替是商业险责任免除的,超交强险部分要车主自行承担,三者损失起码超百万,现只有交强20万元可赔偿。
【案例分析】
刘某某现场让人顶替驾驶员是违法行为,其如果在现场帮助伤者,送伤者到医院治疗,正常情况下保险全部可以理赔的,做出调包行为导致现在仅交强可以赔偿。
【风险提示】
驾驶员调包作为保险欺诈案件的常用手段,在车险事故查勘过程中可谓是屡见不鲜,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自认为多么高明的手段,多么无懈可击的理由都无法掩盖事实,保险欺诈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拒绝车险欺诈、维护保险秩序!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三明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