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贯彻落实《宜良县2023年秋季学前资助管理》,现将宜良县学前教育资助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一、认定对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二、认定依据
家庭类型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及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等情况。
三、申请程序
(一)提前告知本班教师。幼儿园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幼儿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
(三)学校认定。幼儿园根据幼儿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其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
(四)结果公示。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