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兰州银行张掖新区支行组织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开展诚信文化建设、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办好为民实事、回应社会关切等五个方面,对周边储户、居民以及张掖市绿洲农副市场内人流量较大的地方集中进行宣传,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的充当着“消费者”这一普遍身份,那么,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呢?其实这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早有明文规定,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享有以下权益: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在宣传的过程中,切实了解金融消费者在金融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并与客户进行交流探讨,告知客户在日常生活中应防范的金融风险和自己应当享有的金融权益、以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在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金融安全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参与员工5人,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受众客户260余人,宣传效果和宣传质量较好,下一步我行将持续提高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力度与广度,践行社会责任,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发社会公众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