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三防"指挥部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第九号台风“马鞍”防范工作要求,为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切实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渔业事故的发生,海口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形成海口市渔业防风合力,深入开展渔业防台风工作。
具体有以下主要做法:
一、开展防风督导检查
市政府陆敏常委和市农业农村局黄克民局长分别带队督导检查渔村、渔港、渔船、渔民防风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督导检查:一是加强渔船管理,加强在港渔船停放秩序;二是切实做好港内渔船的防风缆绳加固,养殖设施的加固和转移,防止走锚和相互碰撞;三是严禁渔港渔船乱拉电线,防范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避免出现电线裸露导致人员触电;四是做好防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五是落实“渔船100%进港、渔民100%上岸”。
二、落实防风要求
结合海口市渔业实际情况函请属地政府、综合执法、海事、海警、海岸警察等部门做好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和防台工作,一是渔船继续保持在港内,落实防风安全措施;二是开展渔业风险隐患排查,把防风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组织各区开展港口、岸线巡查,对外来渔船渔民按防疫要求纳入管控;四是细化外来渔船渔民上岸转运流程的管控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
三、加强值守和防风信息传达
安排值班人员在市海洋渔业通信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实时监控台风动向,通过视频监控和北斗定位系统监控渔船情况,并向渔民群众发送气象预警信息和防风工作要求。
四、组织海口市渔船回港、渔民上岸
截止目前海口市渔船1758艘,其中大中型渔船共23艘,在港避风渔船23艘,上岸渔民35人,其中本省避风19艘,外省避风2艘,NS海域避风2艘;小型渔船1735艘,已全部回港,渔民上岸人数3470人;组织属地政府加固鱼排10个,鱼排人员上岸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