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主岭市关于做好2023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对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一 政策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资助政策以美篇形式发朋友圈、班级家长群宣传,同时在校园内张贴宣传画、实施方案、流程等,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二 资助对象、标准
1 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学生学前班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助学补助,义务教育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补助。
2 就读于长春市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市小学的长春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
三 资助对象的确定。
1 学生申请、学校统计,报本级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报本级扶贫办和民政部门审核,最终以扶贫办和民政部门审核通过数据为准确定。
2 对具有脱贫户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双重身份的学生,以脱贫户家庭学生身份认定,不兼得。
四 流程
1 学生申请、学校初审。
2 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
3 经教育局资助中心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4 公示
资助对象确定后,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领导、教师、学生五名师生在公示单上签字。
5 汇总上报
6 资金发放
资金拨付后,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
7 资金发放后,学校组织统一填写签收单。
学校电话:0434——642562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4——6297527
秦家屯镇中心小学校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