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2023国家资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在冠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县教育和体育局扎实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国家资助资金,免除了原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学杂费(保教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2023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精神和党中央“应助尽助、应贷尽贷”的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让孩子健康成长、成才,请您认真阅读《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告知亲朋好友。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聊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72号)等文件。
二、资助流程
每学期开学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务必告知班主任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并按幼儿园的统一要求填写资助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学校认定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后公示5天,再将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冠县教体局。该学期结束前(秋季11月底)学校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三、资助学段及金额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原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免除保教费。
尊敬的家长朋友,请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向学校申请资助,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若家庭困难但不按学校要求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将视为放弃本学期资助。孩子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衷心祝愿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万善乡中心幼儿园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