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航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华夏银行长春九台路支行以案说险

创建于2023-09-22 阅读559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今年以来,华夏银行长春九台路支行持续开展了多种类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线上+线下” 的金融知识宣传全网格,引导消费者主动关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近年来有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诱骗老年人开立银行账户后出租出借出售,继而从事不法活动,给老年人带来较大伤害。

案例简介

        张阿姨今年已经80岁高龄了,一天,她带着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提出要办张储蓄卡,银行工作人员向其咨询卡片用途,张阿姨声称是要购买结构性存款,于是柜员为其开立了一张储蓄卡。过了几天,银行风控系统发现张阿姨的账户频繁进出小额资金,察觉到事有蹊跷,柜员便给张阿姨打电话,邀约她到网点参加活动,想进一步了解情况。

        张阿姨到达网点后,柜员邀请张阿姨参加了网点开展的老年客户专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讲座。讲座中,支行大堂经理向在场的客户讲解把自己的账户借予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更不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要注意防范风险。讲座结束后,大堂经理请张阿姨坐下,向其询问目前储蓄卡的使用情况,张阿姨才说之前是邻居王先生让其来开户的,然后将储蓄卡借给他使用,并赠送张阿姨一些礼品。张阿姨自认为和王先生关系良好,对方不可能诈骗其钱财。

        大堂经理继续询问张阿姨对王先生的职业是否了解,是否清楚对方拿着张阿姨的卡做过什么,张阿姨却答不上来。大堂经理立即劝告张阿姨,现在的网络诈骗太多,个人账户不允许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提醒张阿姨不要为他人所骗。张阿姨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请大堂经理协助为其作卡片冻结处理,表示以后再也不会为他人开立储蓄卡了。

案例分析

        近年来,有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诱骗老年人开立储蓄卡后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们,再使用这些储蓄卡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以此牟利。

风险提示

提示一:当前很多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非法买卖银行卡及银行卡信息、利用银行卡及网银业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为保障个人资金安全,守住“钱袋子”,群众需提高警惕,拒绝非常规利益诱惑,非确实需要则不要开设多余的银行账户,避免踏入投资、传销陷阱。

提示二:战胜“贪利”思想,避免因小失大。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了部分人的“贪利”思想设计骗局。在形形色色的骗术面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不贪图小便宜,不盲目轻信他人之言,牢记世上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提示三:老年人群体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账户,涉及到自身的权益要自己申请办理业务,尽量本人办理,不要听信任何诈骗分子的谎言,切实保护好自身的权益和维护自身的利益。


阅读 55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