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来临,辛勤的耕耘劳作换来了丰收的果实,秋收过后,秸秆如果被废弃或燃烧,将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减少环境污染,韩村镇人民政府号召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秸秆禁烧的践行者。广大农民朋友要带头管好自己的田地,保证自家农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自觉按要求集中堆放处理秸秆,科学综合利用秸秆资源。不在街道、马路上堆放秸秆,不能随意倾倒在路边沟渠,或堆放在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村内房前屋后等。
二、做秸秆禁烧的宣传者。广大农民朋友要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戚朋友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大家积极践行秸秆禁烧行动,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三、做秸秆禁烧的志愿者。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把禁烧工作责任细化到田、落实到人。要组织防火员组成巡逻队伍,24小时进行执勤巡逻,及时预防、制止、处理焚烧秸秆行为,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扑灭。
四、做村内环境的维持者。不在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等地方堆放秸秆、柴草、玉米苞等,不乱扔、乱倒垃圾,不在自家院墙外私搭乱建,保持村内道路整洁畅通、房前屋后环境卫生。
朋友们,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让我们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好村庄的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韩村!
韩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禁烧举报电话:5109672
随意焚烧秸秆
不仅仅污染环境,存在火灾隐患
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烧秸秆需要承担的后果
随意焚烧秸秆,会受到哪些惩罚?
1、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毁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2、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