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20]第18号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现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
(二)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三)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
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四)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涟源市支行桥头河支行在营业网点内的宣传栏处摆放整治拒收现⾦⾏为、不宜流通⼈民币(纸币)的折页等宣传资料。利⽤该⾏现有的媒体设备对外滚动播放宣传⽚。厅堂⼯作⼈员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利⽤服务间隙通过向客户发放折页对整治拒收⼈员进⾏普及宣传,并且⼒争让厅堂⼯作⼈员的宣传提醒⼯作常态化、标准化。
活动中我⾏以现场宣传为主,了解在实际⼯作中对收付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泛宣传、注重实效”为原则,主要宣传⼈民币公众防伪知识,对新版⼈民币进⾏介绍,向客户讲解识假防假的识别⽅法和技巧,讲解⼈民币残损币兑换标准。